第一部分穆棱市环境保护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技术政策;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城区改造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区域间和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管理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工作。
(三)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并拟定实施相关贵发行文件和规章。
(四)监督管理全市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等污染的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公害病的调查,并提出防治政策;负责辖区内有毒化学品的环境管理工作;协调地域间环境污染纠纷,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和协调市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五)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一级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并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和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六)负责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对市管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环境科技攻关以及环境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
(八)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放射性物质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电磁波辐射、核技术应用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
(九)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环境监测规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及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穆棱市环境保护局内设环境综合管理股、法规监察股等2个科室,下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分局等3个非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穆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穆棱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和所属3个下设分支机构。具体名单如下:(未在省编制平台备案的机构暂不填列) 穆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所属单位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穆棱市环境保护局局机关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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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穆棱环境监察大队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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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穆棱市环境监测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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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穆棱市环境保护分局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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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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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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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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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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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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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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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穆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穆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穆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03.6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97.50万元,占98.48%;非税收入拨款6.13万元,占1.52%。
穆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03.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84万元,占42.57%;商品和服务支出107.61万元,占26.6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4.18万元,占30.77%。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的说明
穆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86万元,占87.42%;医疗卫生支出12.07万元,占2.99%;住房保障支出38.70万元,占9.59%。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穆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的说明
穆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包括穆棱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和所属三个下设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31万元,占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56%,其中: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占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3万元,占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5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穆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三、环境监测与监察: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问询电话:3123609 联系人:张志宏
穆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