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技术政策;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城区改造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区域间和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管理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工作。
(三)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并拟定实施相关贵发行文件和规章。
(四)监督管理全市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等污染的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公害病的调查,并提出防治政策;负责辖区内有毒化学品的环境管理工作;协调地域间环境污染纠纷,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和协调市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五)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一级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并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和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六)负责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对市管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环境科技攻关以及环境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
(八)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放射性物质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电磁波辐射、核技术应用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
(九)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环境监测规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及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技术政策;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机构设置
穆棱市环境保护局编制合计35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34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人员1人。
三、编报范围
本报表的编报包括了穆棱市环境保护局机关、穆棱环境监察大队、穆棱市环境监测站、穆棱市环境保护分局4个预算单位2016年的经费收支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预算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环保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456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万元、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0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4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表2)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45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8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工资福利支出1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0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4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3)
环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6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1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3)
环保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19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 1%,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下降 100%,主要原因是实行车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 0万元,增长 0%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环保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6 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5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环保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3月14 日环保局共有车辆 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 万元;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 个,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公开内容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地方政府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以外的收入。主要是:---。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环保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费用。
问询电话:3123609 联系人:张志宏
穆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