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技术政策;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城区改造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区域间和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管理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工作。
(三)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并拟定实施相关贵发行文件和规章。
(四)监督管理全市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等污染的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公害病的调查,并提出防治政策;负责辖区内有毒化学品的环境管理工作;协调地域间环境污染纠纷,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和协调市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五)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一级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并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和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六)负责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对市管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环境科技攻关以及环境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
(八)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放射性物质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电磁波辐射、核技术应用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
(九)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环境监测规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及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穆棱市环境保护局编制合计35人,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3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聘用人员0遗属人员1人。
(三)本报表的编报包括了穆棱市环境保护局机关、穆棱环境监察大队、穆棱市环境监测站、穆棱市环境保护分局4个预算单位2015年的经费收支情况。
第二部分2015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为83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1.19万元,收入决算较2014年增长81.61%。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为440.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4.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72.1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长43.03%.
收入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增加项目资金及增长工资。
支出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增加项目资金及增长工资。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4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60.04万元,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81.38万元,环境监察与监测支出33.48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5.18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09万元,较2014年增加33.87%。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接待任务。
(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0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33.87%,主要原因是环境监察及监测业务量增大,省级及牡市下达任务增多。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辆为5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万元,比2014年增加22.03万元,增长94.92%。主要原因是:上年填列不准确。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为执法执勤用车,主要用于穆棱市辖区内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穆棱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根据本单位经济分类实际情况列示):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