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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案件第二十七批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06-30 09:11 刘兵兵 穆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7日,市协调联络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七批,举报案件共1件,其中标注“*”1件,已办结1件,受理编号为2877号。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信访编号2877号“近日,穆棱市环保局网站通报了穆棱市宏旭石墨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的处理意见(受理编号1020号信访件),举报人针对处理意见提出以下异议:一是针对污水问题,通报称“2017年至今停产,没有偷排,没有矿砂倾倒现象”,举报人称矿砂倾倒现场已经被掩埋,怀疑相关部门提前向该企业通风报信,存在不作为问题。二是针对扬灰问题,通报称“长久堆放,无需苫盖”,举报人认为通报不实,该企业至今没有苫盖砂石和残土。三是针对破坏植被问题,通报称有批文,举报人要求公示相关手续。四是针对草原问题,通报称“此处是企业用地,没有占用草原,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举报人称此处原来就是草原和耕地,要求公示相关手续。五是关于沟渠问题,通报称“公司为了明确界限,所以挖沟”,举报人认为该说法不合理。”  

一、基本情况  

穆棱市宏旭石墨矿有限公司位于穆棱市河西镇双星村光义社区,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环评批复时间是2015年3月9日,《关于穆棱市宏旭石墨有限公司2万t/a选矿厂、尾矿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牡环建审〔2015〕5号),验收时间是2017年12月26日,《关于穆棱市宏旭石墨有限公司2万t/a选矿厂、尾矿库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牡环建验〔2017〕43号)。主要产品为石墨粉,项目总投资6014万元。  

该企业原为县办国营企业穆棱光义石墨公司,后被辽宁省营口市鹏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整体收购,成为民营企业,2013年更名为穆棱市宏旭石墨有限公司。该公司占地面积1.55平方公里,四处矿体使用面积0.923平方公里。穆棱市环保局日常环境监管中将该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以监管。2013年以来针对该公司,曾发生三起信访案件,其中二起因倾倒尾矿渣,被穆棱市环保局处罚,并进行了整改。另一起是2018年2月26日,河西镇双星村3位居民反映宏旭石墨有限公司偷排尾矿污水,经查,该企业从2017年11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维修状态,无偷排废水和倾倒尾矿渣现象。  

二、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穆棱市收到交办函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刘德胜签批,要求“逐项核实、查清查透”。2018年6月29日上午10点20分,副市长都业宁带领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河西镇政府主要领导到宏旭石墨有限公司勘察现场。2018年6月29日上午11点30分,调查组立会研究处理案件。此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十一批)信访编号1020号中反映的是相同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针对污水问题,通报称“2017年至今停产,没有偷排,没有矿砂倾倒现象”,举报人称矿砂倾倒现场已经被掩埋,怀疑相关部门提前向该企业通风报信,存在不作为问题。”

2018年2月26日,穆棱市环保局接到河西镇双星村村民姜学华、张桂香、李云江三位村民上访,反映“穆棱市宏旭石墨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尾矿渣,污染百草沟支流,尾矿渣堆放离李云江家太近,不到50米,致使空山水流向李云江家”。接访后,穆棱市环保局指派副局长穆利带领监察人员,于当天下午即到现场调查。经查,穆棱市宏旭石墨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开始季节性停产维修,至调查时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无偷排污水和倾倒尾矿渣行为。上访人所反映的水沟两边堆放的黑色渣土和冰,系穆棱市宏旭石墨有限公司应个别村民请求,为防止延流水侵害院落,疏通小河沟时清理出的沟底黑泥和碎冰,而非该企业倾倒的尾矿渣。小河沟里的流水是冬季山间暖泉流出的延流水,而非企业排出的污水。宏旭石墨有限公司当时处于停产状态,不产生废水,尾矿库里存的少量废水已冻结成冰。鉴于这种情况,穆棱市环保局于2018年3月20日上午,协调市水务局和河西镇政府相关人员,在河西镇双星村村委会上与上访群众举行了见面会,回复上访群众反映问题调查结果,同时答复和解决了村民提出的新问题,会后,市环保局给上访群众出具了书面处理意见。2018年5月30日,双星村村民朱长江和何宾贤到穆棱市环保局反映宏旭石墨有限公司倾倒尾矿渣。2018年5月31日,穆棱市环保局指派监察人员到宏旭石墨有限公司周围进行了现场勘察,发现宏旭石墨有限公司在厂区用地上倾倒的是回填砂土,没有发现尾矿砂。于2018年6月1日用电话向举报人朱长江答复检查情况,朱长江对检查结果不认可。市环保局与朱长江协商,请他或委派人带领监察人员到现场指认,朱长江说他在哈尔滨外出,暂时回不来,遂委派何宾贤带领指认现场。2018年6月5日,市环保局副局长穆利带领监察人员和何宾贤一起到现场指认,所到之处都是企业的回填砂土,依然没有发现尾矿渣。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针对扬灰问题,通报称‘长久堆放,无需苫盖’,举报人认为通报不实,该企业至今没有苫盖砂石和残土。”

经现场调查和询问证实,宏旭石墨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厂区内用于回填的砂土已经按要求摊平压实,企业承诺将在平整场地上随时用洒水车洒水降尘。该企业于2018年6月23日开始运矿石,在该公司车队北侧的平整场地上堆放了大约1万立方米的矿石,有苫盖计划,苫盖材料已经购买,6月30日前即可完成苫盖。对于平整场地形成的斜坡,该公司已经开始用块石垒砌护坡,2019年10月份前可以全部完成石砌护坡,还有一部分斜坡于2019年春季完成植树绿化。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针对破坏植被问题,通报称有批文,举报人要求公示相关手续。

为了让上访群众满意,让宏旭石墨有限公司周围居民了解企业用地的真实情况,已责成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30日前在网上公示宏旭石墨有限公司的用地审批文件,责成河西镇政府将宏旭石墨有限公司的用地审批文件于2018年6月30日前,在双星村公示板上公示。同时,组织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到双星村村民和光义矿职工家入户走访,深入了解群众诉求,说明实际情况,让广大群众了解事实真相。  

第四个问题办理情况:“针对草原问题,通报称‘此处是企业用地,没有占用草原,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举报人称此处原来就是草原和耕地,要求公示相关手续。”

根据举报人的要求,市政府已安排市环保局和河西镇政府,于2018年6月30日前,分别在政府网站、双星村公示板上公示宏旭石墨有限公司取得的用地审批文件,同时公示2018年6月28日由穆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老高碳水井水质完全达标的化验报告。  

第五个问题办理情况:“五是关于沟渠问题,通报称‘公司为了明确界限,所以挖沟’,举报人认为该说法不合理。”

针对上访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宏旭石墨有限公司已在黄土带上采取了绿化措施,播撒了草籽,并且将于2019年春季栽种绿化树苗。我市将于2018年6月30日前,在政府网站和双星村公示板上公示宏旭石墨有限公司取得的黄土带用地批文,同时公示由八面通林业局出具的宏旭石墨有限公司没有超占林地的说明。  

下一步,我市将责成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尽快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做好防水土流失和扬尘,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三、问责情况  

无。  

四、包案领导  

包案领导:副市长都业宁  

具体责任人:韩大忠 唐嵩 尹钢 张凤山  

附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关于对宏旭石墨有限公司使用八面通林业局林地认定的请示的复函、黑龙江省八面通林业局  

复函、光义社区高碳片区水质检测报告  

附件【二十七批次需公示材料.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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