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保持监察执法的高压态势,坚持“督政”与“查企”并举、“严打违法”与“规范执法”并重,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一是推进实施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突出抓好重点行业综合整治,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综合手段,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进一步规范对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工作。
二是在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实行“双随机”和“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大惩治力度。
三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违法行为,严惩非法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