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在全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依法对污染源(包括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不包括核与辐射)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市环保局按照双随机季度抽查方案,共抽取执法人员两组7人,抽取一般排污单位64家次,重点排污单位10家次,对每个季度抽取的执法人员和排污单位全部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限进行了公示,对被检查的排污单位的情况按照方案规定进行公示。为更好地配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